持H1-B签证者被解雇后可有60天的宽限期,福利还是鸡肋?
来源:www.china-us.com 作者:燕定美中教育 发布日期:2017年01月20日 09:43
摘要:
美国政府宣布,自2017年1月17日起,美国H1B签证新政启动,持H1-B签证者被解雇后可有60天的宽限期正式生效。当然,这个60天宽限期的规定,同样适用于其他的工作签证持有人,包括E1/E2, E3, H1B1, L1, O1以及TN。
如果H1B雇员的雇佣关系不是在批准期内被解除,而是到期不再续,那么H1B雇员享有到期之后10天的宽限期。
这项政策被称为奥巴马卸任前送给在美工作华人最大的“礼物”。
的确,它终结了在美华人“失业=遣返”的窘境,10万名H1b工作签证持有者直接受益。
不过,刚松一口气的小伙伴们也不能太掉以轻心,宽限期只能使用一次,并且“宽限期”期间不能工作,只有找到新的工作申请新的签证后“宽限期”才结束!
被“炒鱿鱼”,H1b被取消该怎么办?
纽约华人张先生去年10月中旬被雇主解雇,没有任何提前的通知,就是和平常一样去上班,结果上午才开完会,就被老板叫过去,告诉当天是他最后一天。
之后他一直在找工作,但是由于赶上假日季,节日很多,所以招聘过程都很慢。目前自己在移民局的网站上查到,H-1B工作签证已经在12月19日被取消了,但还没收到正式的通知,仍在积极地找工作和面试。
所以,他询问律师应该怎样保持合法的身分,继续留下来找工作呢?
律师称:
有的雇主会提前通知,这样外籍人士有机会递交转换身分的申请,比如转为家属签证、B签证、F签证等。
如果没有任何通知,身分立刻失效,你现在已经处于逾期居留的状态。应该尽快找到新的雇主,递交H-1B转换申请。转换申请获批准后,有的移民官可能会原谅短期的空档期(gap),你不用出境。但也有的必须出境才能激活H-1B。
如果你在美国逾期居留超过180天或一年,一旦离境就有三年或十年不许入境的禁令。所以如果找不到新的雇主担保H-1B,应该尽量早点离境,最晚不能超过身份过期后180天。否则将来再申请来美就会有麻烦。H1b无限期延长提案,有利有弊
据美国《世界日报》报道,12月31日美国奥巴马政府新公布的外国劳工(H-1B)法规提案,一时间让持工作签证的华人炸开了锅。
新提案中最引人注目的做法,是持H-1B签证、已申请但还未拿到绿卡的人,可以无限次数地申请三年签证的延期,直到绿卡申请获准或驳回为止。
由于每个国家分配到的职业绿卡名额有限,来自中国和印度等移民大国的人从申请绿卡的步骤通常长达六、七年甚至十年以上。
但H-1B通常最多只允许六年。新提案有意将六年的限制打破,看似是让所有人都欢呼雀跃的消息,但很多人并不领情,吐槽这个政策很鸡肋。对于华人来说最头疼的H1B抽签难和职业绿卡(EB)排期长的两大根本问题没有任何帮助。
尽管理论上H-1B最多只有六年,但只要在申请绿卡过程中获得I140批准,H-1B实则可以继续延期。
许多华人申请者都事先做好长远打算,他们通常会在H-1B首个三年到期之前开始申请绿卡,这基本能确保他们在H-1B六年到期之前拿到I140批准信,即能在未来等待绿卡过程中继续延期H-1B。所以不领情也是合理的,因为H1b的重点不在时间上的问题,无限期的延伸有点多此一举。
不过也有人认为新提案正在逐步解决部分问题,总比什么都不做要好。